全国智力运动会参赛指引

全国智力运动会参赛指引 
 
全国智力运动会(以下简称智运会)是国家体育总局棋牌运动管理中心主办的全国性智力项目综合运动会,每四年举办一届。
《全国智力运动会参赛指引》(以下简称本指引)是根据《体育赛事活动管理办法》(国家体育总局令第25号),结合智运会的相关文件、筹备组织程序和往届办赛的实例编写,涵盖参赛单位及相关人员参加智运会须了解的赛前、赛中等时间段的主要注意事项。通过本指引使参赛单位及相关人员能较全面的了解智运会的基本情况和各阶段需要重点关注的事项,方便大家参赛。
本指引仅就部分重要的赛事通则进行了说明,每届智运会各个阶段的实际要求应以赛事主办方发布的竞赛规程、补充通知等相关文件和最终解释为准。
一、赛前须知
(一)参赛单位范围
1.以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行业体协为单位组成代表团参赛,以上单位未能组团,则可以单项体育协会名义组队参赛,但必须符合各项目竞赛规程的规定。
2.代表团应统一负责本单位参加开闭幕式、参赛及赛风赛纪等工作的组织。
3.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省是否参加智运会,将根据其意愿及相关政策确定。
4.为促进全民健身运动开展,推广普及棋牌文化,在智运会举办周期内,根据办会目标和需要,举办“我要进智运”等系列网络赛事活动。广大棋牌爱好者均可通过网络赛等形式积极参与,并根据赛绩获得参加智运会群体普及类赛事活动的机会。
(1)群众性比赛的参赛资格审查由“我要进智运”组委会相关部门负责。
(2)群众性比赛活动的报名、参赛办法详见官方网站及相应媒体信息。
(3)参加群众性比赛的胜出者将获得参加智运会相关群体普及类赛事活动资格(相关办法另行规定),可参加智运会的现场赛事活动。
   (二) 相关人员须知
智运会相关人员(包括参赛者、裁判员、志愿者、观众、体育赛事活动组织机构工作人员等),应身体健康,具备参加该赛事活动的身体健康条件基本保证。并应当履行诚信、安全、有序的办赛、参赛、观赛义务,应做到:
1.遵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
  2.遵守体育道德,不得弄虚作假、徇私舞弊,严禁使用兴奋剂、操纵比赛、冒名顶替等行为;
  3.遵守竞赛规则、规程、赛场行为规范和组委会的相关规定,自觉接受安全检查,服从现场管理,维护体育赛事活动正常秩序;
4.遵守社会公德,不得损坏体育设施,不得影响和妨碍公共安全,不得在体育赛事活动中有违反社会公序良俗的言行。
5.在体育赛事活动中应当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弘扬中华体育精神,积极营造健康向上、和谐文明的赛场文化氛围和舆论宣传氛围。
(三)代表团、运动员的相关规定应详见每届智运会的竞赛规程总则和单项竞赛规程。
(四)详细阅读和理解竞赛规程
竞赛规程是组委会举办比赛的纲领性文件,智运会竞赛规程包括竞赛规程总则和单项竞赛规程,规程的主要内容包括竞赛名称、主办单位、承办单位、协办单位、举办时间、举办地点、竞赛项目、参赛办法、竞赛办法、奖励办法,以及赛事组织方的特别要求(签订《赛风赛纪和反兴奋剂承诺书》)等。竞赛规程一般应由主办单位在赛事官方网站及相应媒体上提前公布,参赛者应仔细阅读和清晰理解规程内容,根据规程合理安排组队、训练、报名、报到、参赛等各环节的工作,积极作好参赛准备。
(五) 报名、报到注意事项
1.各项目报名办法和报名资格以智运会规程总则和单项规程规定为准。
2.第一次报名:各参赛单位须将参加的代表团情况、具体项目(包括小项)及参赛人数报赛事主办单位。报名时间不晚于智运会举办的前6月。
3.第二次报名:各参赛单位须将参加的代表团名单、具体项目(包括小项)和运动员名单、个人照片、身份证号码等基本信息等报赛事主办单位。报名时间不晚于智运会举办的前4月。
第二次报名确定参赛的具体项目(包括小项)原则上不得更改。确因特殊情况,可根据各项目规程规定,经组委会批准后在规定日期前进行更改。若参赛单位对报名参加的项目(小项)无故弃权,该单位将失去下一届全国智力运动会该项目(小项)的参赛权,各全国单项体育协会将保留进一步处罚的权利。
4.各代表团应派联络员于智运会开幕前2个月到智运会举办地参加第一次联络员会议;于智运会开幕前3天到智运会总部酒店参加第二次联络员会议。
5.各代表团团部人员于智运会开幕式前2天报到。
6.各参赛队报到的时间请参照各项目单项竞委会的补充通知执行,原则上于开赛前1天报到。
7.裁判员、仲裁委员等赛事技术工作人员的报到日期,原则在开幕式前5天;各新闻媒体工作人员的报到日期原则上在开幕式前3天。
(六) 接待提示
智运会所有参与人员在赛区的食宿接待由组委会和各单项竞委会统一安排,各代表团、参赛队和媒体记者按组委会提供的统一标准缴纳一定数额的食宿费,不足部分由组委会负担。
1.参赛队
各参赛队的食宿和市内交通由各项目单项竞委会统一安排。
2.代表团团部
各代表团团部接待工作由组委会接待服务部总负责,在团部驻地设立接待处和志愿者服务站。
3.媒体接待根据举办地的不同情况,设立媒体酒店,安排媒体班车,做好媒体服务。
4.注意事项:
(1)交通出行管理。赛会期间团部交通由组委会统一安排,组委会在各赛区、赛事保障酒店间实行定时班车制度,每天定点定时发送班车。各代表团如有自备车辆,可提前向组委会申报,车辆由各代表团自行管理。
(2)人身及卫生安全。各代表团成员应全程购买意外伤害险,并注意出行安全、食品安全、财务安全、防疫安全。要提高安全意识,一旦出现非正常情况,要及时向组委会等有关部门反映,或向当地公安部门寻求帮助。
(3)证件使用管理。请妥善保管好证件,如有遗失,经安保组审核后补发。
(4)要特别注意保留组委会相关机构和部门的联系方式,特别是安保、医疗、应急管理等部门的联系电话要随身携带,以备不时之需。
二、赛前准备
(一)阅读补充通知。补充通知是赛事组织方关于报到、食宿交通、收费等事宜的文件,一般于赛前在赛事官方网站上提前公布。
(二)各队按照参赛计划,根据竞赛日程安排,制定备战训练计划,做好赛前训练。
(三)控制好个人饮食搭配,调整好个人的参赛状态。按照时间节点,调整好自己的体能。
(四)提前与组委会联系预订好往返车票和住宿酒店,安排好行程(接送站等)。
(五)提前准备好参赛所必须的文件材料、队服、日常用品、个人健康证明和个人证件等,汇总成明细单,并在出发前进行核对。
三、比赛期间
(一)到达赛区报到后,应按要求提供有关身份证明、保险证明、健康证明等材料。
(二)报到时领取智运会秩序册及证件。认真阅读秩序册和各项目比赛会务须知,核对参赛项目是否准确并准时参加技术会议,如有问题务必于技术会议上提出并复核。
(三)必须遵守组委会统一安排,严格按照日程安排和要求,按规定乘车、用餐,按时参加相关会议、检录、比赛、颁奖以及开、闭幕式和新闻发布会等活动。
(四)比赛时要做到遵守赛场纪律,遵守比赛规定,尊重同伴、尊重对手、尊重裁判。如对比赛成绩或结果有异议,应按相关规定及时向仲裁委员会进行申诉,不得扰乱正常比赛秩序。
(五)加强安全意识、注意饮食卫生,科学佩戴口罩,做好防护,就餐分批分区,不经批准,不单独外出,不参加非智运会组织的活动。
(六)注意调整赛期饮食,厉行节约,科学饮食,赛前做好热身,放平心态,调整至最佳比赛状态,训练及比赛后及时进行身心放松。
(七)各代表团履行防疫责任,遵守当地防疫要求,做好疫情常态化防控,如发现有咳嗽发热等呼吸道症状人员,应立即汇报组委会有关部门并及时按照防疫相关要求进行处置。
(八)各代表团认真组织学习《全国智力运动会工作人员纪律规定》、《全国智力运动会赛风赛纪管理规定》、《全国智力运动会体育道德风尚奖评选办法》等相关文件。
四、其他事项
(一)技术官员
1.运动会的技术官员(含技术代表、仲裁和裁判员)由各全国单项棋牌协会选派,国家体育总局棋牌运动管理中心统一审定后公布。辅助竞赛人员,根据赛事需求由智运会承办地选派。
2.各项目技术官员在本项目比赛开始前5天报到,比赛结束后2天离会。
  3.技术官员正式报到至离会期间,组委会将负担其食宿、差旅、市内交通、工作补贴等费用。
   (二)代表团团旗
各单位自备,颜色自定,规格为2×3米;团旗除标明规程规定的参加单位名称外,不得出现其它标识。
(三)各代表团、代表队冠名及着装广告等要求按照各项目竞赛规程、规则及其它有关规定执行。
(四)所有参赛者必须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含比赛期间及往返比赛途中)。
(五)为更好地推广棋牌项目,加强对棋牌项目本身和项目文化的展示,智运会期间将举办智力运动博览会。
(六)参赛运动员在不直接影响本人正式比赛的前提下,应积极支持并有义务出席由智运会组委会和有关全国单项体育协会组织安排的公众活动,介绍比赛情况、接受媒体采访以及参加智力运动博览会和群众性活动的志愿活动等。
(七)参赛者如违反《全国智力运动会赛风赛纪管理规定》及防疫等有关规定,将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根据其违规的情节和造成的后果等,依法依规进行相应处罚和追究法律责任。
   本指引最终解释权属于国家体育总局棋牌运动管理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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