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届全国青少年智力运动大会五子棋竞赛规程
一、比赛时间和地点:
2018年2月23日—28日在天津市滨海新区举行
二、竞赛项目
个人赛和团体赛
三、参赛单位:
按照4个界别报名参赛:
1、省市代表队(各省、自治区、直辖市)
2、机构代表队
3、特色学校代表队
4、个人参赛
四、参赛资格
(一)个人赛:
1、按照《第一届全国青少年智力运动大会竞赛规程总则》规定的条款执行。
2、省市代表队的参赛棋手以户籍为代表资格。
3、机构代表队需提供当地工商局或民政局注册的资质方可参赛。
4、特色学校代表队需是由国家体育棋牌运动管理中心或中国围棋协会授予的特色学校。
(二)团体赛:参加团体赛的代表队必须由男女选手共同组成。
五、年龄分组
U22岁以下:1996年1月1日至2001年12月31日出生。
U18岁以下: 2000年1月1日至2005年12月31日出生。
U12岁以下:2006年1月1日至2007年12月31日出生。
U10岁以下:2008年1月1日至2009年12月31日出生。
U8岁以下6岁以上:2010年1月1日至2012年12月31日出生。
六、竞赛办法
(一)采用国家体育总局棋牌运动管理中心最新审定的《中国五子棋竞赛规则》(2013版),执行指定开局,限制打点数为2。
(二)个人赛分组进行,分为男子、女子U22以下组、男子、女子U18岁以下组,男子、女子U12岁以下,男子、女子U10岁以下组、男子、女子U8岁以下6岁以上组。参赛选手不能以大报小,不能跨性别报组。
(三)团体赛分为U22以下组、U18岁以下组、U12岁以下、 U10岁以下组、U8岁以下6岁以上组团体赛。
(四)竞赛制度:比赛赛制和轮次视最终报名情况确定。
(五)比赛时限:每方用时45分钟,每走一手棋加30秒。
(六)名次计算
1.个人赛:
单循环赛制比较积分区分名次,积分高者名次列前;如积分相同则依次比较小分、胜局区分名次,均为高者列前;如再相同则不涉及录取名次的为并列名次,涉及录取名次的加赛快棋决定最终名次。
积分编排制比赛依次比较积分、对手分、中间对手分、胜局数区分名次,均为高者列前。如再相同,则涉及录取名次的加赛快棋决定最终名次,否则名次并列。
2.团体赛:以个人赛成绩计算团体赛成绩。计算方法为:各组分别取每队成绩最好的2名男选手和1名女选手的积分相加,即为该队积分,积分高者名次列前;如果积分相同,则依次比较个人名次,个人名次高者成绩列前;如再相同,则男子组个人名次高者所在单位名次列前。
七、裁判和仲裁
仲裁委员、裁判长及主要裁判员的选派办法按总规程执行。
八、录取名次与奖励
(一)按照《第一届全国青少年智力运动大会竞赛规程总则》规定的条款执行。
(二)参赛选手可根据《中国五子棋段级位制》申请相应的技术等级称号。
九、报名与报到
按照《第一届全国青少年智力运动大会竞赛规程总则》规定的条款执行。
十、其他
各参赛代表队在比赛地的食宿、交通费等按组委会统一规定执行。
十一、未尽事宜,另行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