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全国五子棋团体锦标赛竞赛规程

一、主办单位:国家体育总局棋牌运动管理中心

                  中国围棋协会五子棋分会

二、承办单位:天津市棋牌运动管理中心

天津市围棋运动协会

三、协办单位:天津市银联华彩棋牌俱乐部

四、竞赛时间和地点:2016年4月30日至5月2日。

天津理工大学学术交流中心。

五、竞赛项目

    男子团体

    女子团体

    大学生混合团体

    少年儿童混合团体

六、参赛办法

(一)全国所有的五子棋团体皆可报名参加团体赛。参加大学生混合团体赛的选手必须是全日制普通高校在读学生。参加少年儿童混合团体赛的选手必须是2003年1月1日以后出生的。

(二)采用分台定人制进行比赛。女棋手只参加女子团体赛,不允许参加男子团体赛(大学生混合团体赛、少儿混合团体赛除外)。

(三)每队可报3名男选手参加男子团体赛;可报3名女选手参加女子团体赛。大学生混合团体赛、少年儿童混合团体赛每队由2名男选手和1名女选手组成,女选手在第三台。每队须报领队1名(可兼任),可报教练或技术指导1名。

七、竞赛办法

(一)各地区要做好赛前的选拔和宣传工作。

(二)采用国家体育总局棋牌运动管理中心最新审定的《中国五子棋竞赛规则》(2013版)。执行指定开局。大学生混合团体、少年儿童混合团体项目限制打点数N=2。

(三)采用积分编排制或循环制进行比赛,根据参赛队数决定赛制和比赛轮次,原则上不超过9轮。

(四)每队3名队员,报名时必须注明队员的台号号码,比赛过程中不可改变。每轮每两支团队之间的比赛共三局,由两队之间台号相同的选手对局。先行方1、3台黑棋,后行方2台黑棋。

(五)比赛时限:每方60分钟,每走一步加30秒,超时判负。(如对局轮次较多无法安排时,对局时间改为每方45分钟,每走一步加30秒,超时判负)。

(六)名次区分办法:

1.积分编排制:首先比较积分(场分),积分高者名次列前;如积分相同则依次比较对手场分、中间对手场分、总局分来区分名次,均为高者列前;如再相同,则采用依次比较1-3台各台局分的方法区分名次,均为高者名次列前。

2.单循环制:首先比较积分(场分),积分高者名次列前,如果积分相同,则依次比较总局分、小分(以场分计算)来区分名次,均为高者列前;如再相同则采用依次比较1-3台各台局分的方法区分名次,均为高者列前。如再相同,涉及录取名次的由1台选手加赛快棋决定名次,不涉及录取名次的名次并列。

3.加赛办法:加赛首先采用双局制,每方一次先手,时限为每方5分钟,每手加3秒,如两局加赛总分不能分出胜负,则再加赛采用单局制,每方3分钟,每手加2秒,直到有一方取胜为止。

八、裁判员和仲裁委员会         

(一)比赛设立赛风赛纪委员会。赛风赛纪委员会负责比赛期间赛风赛纪的全面检查和监督。

(二)裁判长由国家体育总局棋牌运动管理中心委派,举办单位根据需要和精干的原则,选派有执法五子棋比赛经验的裁判员担任大会裁判工作。

(三)设立仲裁委员会,仲裁委员会主任由主办单位任命,仲裁委员从参赛各队领队、教练中产生。

(四)比赛中出现争议,可书面向仲裁委员会提请仲裁并交纳仲裁费500元,胜诉后退回。

(五)抽签工作由赛会竞赛组会同裁判长共同主持。

九、录取名次和奖励

(一)参赛队数在30个队以上的(含30个)录取前12名,参赛队数在10-20个队以上的(含20个)录取前8名,参赛队数在9个以下的(含9个)录取前N-1名。前三名发给奖杯、奖牌、证书等,其他各队只发给获奖证书。

(二)大会将评选优秀组织奖并对获奖单位颁发荣誉奖项证书。

十、报名与报到

(一)报名

1. 请将填写好报名表的电子版发送至承办单位天津市围棋运动协会,邮箱:tjyihai@163.com,收件人代丰。

2.参赛选手须以单位或团队形式书面报名参赛,其中参加男、女团体赛的队伍须提供参赛队员的身份证复印件,参加少年儿童混合团体的队员须提供参赛队员身份证或户口本复印件,报到时出示原件。参加大学生混合团体赛的队伍必须提供以下材料:学生证、身份证、本校系(学院)以上行政单位学生处(教务处或团委)出具的学生身份证明材料,材料上应注明参赛选手的姓名和身份证号码,报名时应通过电子邮件发送以上材料图片,报到时出示原件。如参赛队伍没有领队,则须指派一名选手兼任领队以便统筹协调参赛事宜并在报名表中注明。

(二)报名材料及食宿费请寄往承办单位

1.总局棋牌中心

联系人:刘彦艳;联系电话:010-87559186 

2.承办单位联系方式

联系人:代丰;联系电话:022-23912618;022-23912628;

手机:13132216553;邮箱:tjyihai@163.com

食宿费请汇至以下账户:

户  名:天津市围棋运动协会

开户行:工商银行天津体院东支行

账号:0302014619300012554

汇款后请将电子版汇款凭证发至承办单位邮箱(截图或拍照),并自行保留单据。

(三)报名截止日期为4月25日。以收到参赛名单材料和食宿费为准,未收到参赛名单材料和食宿费均视为无效,不予编排,逾期不予受理。

(四)所有参赛人员均由承办单位负责购买意外伤害保险。比赛期间发生的安全、医疗费用由当事人承担。

(五)参赛名单材料递交后如需要人员变更,经竞赛组委会批准,赛前两天不接受变更。

(六)参赛名单确认后因故未参赛者,需向组委会提交书面申请及不得不弃赛的证明办理退费手续。由于自然灾害或不可抗拒的原因所造成的参赛团体缺席或迟到,经竞赛组委会批准,可酌情处理。

(七)各单位于4月29日到赛区报到,提前报到者大会不予接待,报到地点:天津理工大学学术交流中心酒店大堂(天津市西青区秀川路天津理工大学东门)。乘车路线:

   1.天津机场、天津站、天津南站、天津西站可乘坐天津地铁3号线到大学城站下。

   2.天津站乘坐953路到理工大学主校区下车

   3.天津西站乘坐829路公交车到理工大学主校区东门下车。

(八)4月29日19:30召开领队会议,各单位领队必须参加,领队会召开的时间为报到最后期限。

十一、器材和经费

(一)  比赛器材和经费由承办单位负责解决。

(二)参赛者食宿、交通费用自理。为保证比赛的顺利进行和参赛人员的安全,大会统一安排食宿(按照报名先后顺序额满为止),否则不予参赛,食宿标准为每人280元/天。请参加比赛人员务必在报名表中注明预订房间数,否则不予安排。

(三)比赛期间,有关安全、医疗费用由当事人自行承担。

十二、未尽事宜另行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