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竞赛日期和地点
2015年9月12日至22日在山东省枣庄市举行
二、竞赛项目
(一)男子团体
(二)女子团体
(三)少儿混合团体
(四)男子个人
(五)女子个人
三、参加单位
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解放军、行业体协。
四、参赛资格
(一)以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解放军、行业体协为单位组队参赛。
(二)参赛选手资格按照国家体育总局棋牌运动管理中心棋牌运动管理中心届时印发的关于第三届全国智力运动会五子棋项目运动员参赛资格的文件规定执行。
五、参加办法
(一)参赛名额
1.每单位可报领队1人,教练1人。
2.个人赛:每单位可报男子、女子选手各4人。
3.团体赛:每个比赛项目每单位只能报1支代表队,每个队由3名队员组成,其中参加少儿混合团体赛的代表队队员为2男1女。
(二)关于兼项
参加个人赛的选手可以兼报团体赛。
六、竞赛办法
(一)比赛采用国家体育总局棋牌运动管理中心最新审定的《中国五子棋竞赛规则》(2013版)。执行指定开局,少儿混合团体赛限制打点数N=2。
(二)个人赛
1.比赛分为预赛和决赛两个阶段进行,预赛将全部选手分成两个组,采用瑞士制进行,比赛轮次视报名人数确定,取各组前4名进入决赛。决赛采用单败淘汰制,分别进行1/4、1/2和决赛。
2.比赛时限:每方60分钟,每走一步加30秒,超时判负。
3.名次区分办法详见竞赛补充规定。
(三)团体赛
1.团体赛视参赛队数确定比赛赛制和轮次。
2.比赛时限
(1)男子团体赛和女子团体赛用时为每方60分钟,每走一步加30秒,超时判负。
(2)少儿混合团体赛用时为每方45分钟,每走一步加30秒,超时判负。
3. 每队三名队员及其台号,比赛过程中不可改变(少儿混合团体赛女选手在第3台)。每轮每两支团队之间的比赛共3局,由两队之间台号相同的选手对局。先行方1、3台黑棋,后行方2台黑棋。
4.名次区分办法详见竞赛补充规定。
七、录取名次与奖励
(一)录取名次与奖励按照第三届全国智力运动会竞赛规程总则规定执行。
(二)参加个人赛的选手可根据其比赛成绩,申请相应的中国五子棋段级位称号。
八、裁判员、仲裁
国家体育总局选派裁判长、副裁判长、主要裁判员和仲裁委员,承办单位选派其余裁判员。
九、报名与报到
(一)报名按照第三届全国智力运动会竞赛规程总则规定执行。
(二)参赛棋手公示、竞赛补充规定等其他事宜将于第二次报名结束后在中国棋牌网上(www.qipai.org.cn)上另行公布。
(三)赛前召开技术会议。会议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十、其它
各参赛代表队在赛区的食宿、交通费按组委会统一标准自理。其它有关事项均按照第三届全国智力运动会竞赛规程总则规定执行。
十一、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十二、本竞赛规程由国家体育总局棋牌运动管理中心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