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第七届学生智力运动会
五子棋竞赛规程
一、主办单位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上海市体育局
二、承办单位
上海市学生活动管理中心、上海市中学生体育协会、上海财经大学、上海市棋牌运动管理中心
三、协办单位
上海申棋青少年棋牌运动发展中心、上海聚申体育发展有限公司
四、参赛单位
本市各初中学校
五、竞赛时间
2023年5月20日(星期六)-21日(星期日)
六、竞赛地点
上海
注:具体比赛地点将于领队会议时通知。
七、竞赛组别与小项
1、初中组团体赛:混合团体(1男1女)
2、初中组个人赛:男子个人、女子个人
八、运动员年龄规定
初中组:2008年9月1日至2012年8月31日
(运动员超出年龄范围的但在学龄范围内的,可凭学校出具带条形码并加盖学校和区教育局学籍管理公章的学籍证明报名。)
九、运动员参赛资格
(一)运动员应思想品德良好,遵守运动员相关规定,文化学习成绩合格,经医务部门检查身体健康并适宜参加所报名项目的比赛。
(二)所有参赛运动员(队)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在报名平台进行报名。
(三)参赛资格
1、运动员必须是具有本市初中学籍的学生,报名时须进入“上海市中小学生学籍管理系统”(数据信息库),持有有效的本市学生电子学籍卡。
2、凡已入选本市专业运动队的在编运动员、获得职业段位的运动员和参加职业联赛的运动员,均不得参加本届学生智力运动会比赛。
十、参加办法
(一)必须以学校为单位组队参赛,运动员必须是本校在籍在读学生,不得借调外校学生组队参加比赛。
(二)参赛人(队)数:
初中组:每个学校各项目限报领队1名,教练1名;团体赛限报1个参赛队,每队运动员须1男1女;男、女个人赛各限报1人。团体赛和个人赛不可兼报。
(三)每位运动员只能代表一个参赛单位参加一个项目组别的比赛,不得跨项目、跨小项、跨校参赛。
(四)所有参赛运动员在比赛第一天必须携带本人身份证或者学籍卡(无学籍卡的可以提供学校敲章的学籍证明,复印件或原件皆可)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明,凭借有效身份证明和《自愿参赛责任及风险告知书》(见附件)领取竞赛组委会发出的参赛证。无上述证件材料或不全者不得参赛。比赛第二天仅需携带本次比赛的参赛证。
十一、竞赛办法
(一)采用国家体育总局最新审定出版的《五子棋竞赛规则》和有关规定执行。
(二)比赛用时等规则详见补充细则。
(三)各小项均视报名人(队)数决定比赛轮次。
(四)各小项录取名次不予并列,须决出相应名次。
(五)各小项参赛运动员(队)报名少于2个区3名选手(3支队伍),则取消该小项比赛。
十二、报名办法
(一)报名网址:上海市学生体育艺术科技教育活动平台
(https://shsunshine-zp.shec.edu.cn/Channel/Sport)
(二)报名时间:2023年4月24日(星期一)09:00-5月5日(星期五)17:00,填错信息或逾期报名皆论弃权处理。
(三)各参赛学校在网上报名后,必须由所属区教育局在网上审核确认。区教育局审核时间:2023年5月6日(星期六)09:00-5月7日(星期日)17:00。最终参赛名单以所属区教育局审核确认后的信息为准。
(四)竞赛规程咨询:咨询时间工作日09:00-17:00,联系人吴老师,电话13817487353。
(五)报名系统操作手册及操作视频链接:
https://secsa.movecloud.cn/common/commonhelp
(六)报名系统技术问题咨询:咨询时间工作日上午10:00-12:00,工作日下午14:00-17:00;邮箱shec@moveclub.vip;电话400-832-8399转3。
十三、录取名次和奖励办法
(一)有团体赛和个人赛,各小项分别录取前八名。
(二)各小项前三名颁发奖杯或奖牌和获奖证书,第四至八名颁发获奖证书。
(三)团体赛评选出“道德风尚奖”获奖队伍一支。
十四、裁判和仲裁委员会
本项目仲裁组、技术委员、裁判长由单项竞赛委员会推荐,组委会审定,其他裁判员由单项竞赛委员会负责选派。
十五、申诉和纪律
(一)凡对运动员参赛资格进行申诉的,需将经代表团盖章的申诉书、详细的举报和证明材料提交至组委会处理,逾期不予受理。
(二)申诉时间:应于各项目运动员名单公示期间内。
(三)对违反运动员资格规定,违反比赛道德、纪律的运动队(员)及出现弄虚作假、冒名顶替、徇私舞弊、停赛罢赛、打架斗殴等现象的,一经查实,组委会将视情节轻重分别予以处罚。
(四)凡对比赛结果有异议的,当轮比赛结束后10分钟内向仲裁委员会提交书面申诉材料,逾时不予受理。以仲裁委员会的决定为最终裁决。
十六、未尽事宜,详见补充细则或另行通知。
十七、解释、修改权
本竞赛规程的解释、修改权属本届学生智力运动会组织委员会。其余未尽事宜详见补充细则或另行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