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第四届全国智力运动会五子棋项目
运动员参赛资格有关问题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体育局、棋牌中心、各行业体协:
根据国家体育总局体竞字〔2003〕82号《全国运动员注册于交流管理办法(试行)》文件有关精神和《第四届全国智力运动会竞赛规程总则》,为进一步规范全国五子棋竞赛工作,维护各单位及棋运动五子棋运动员的合法权益,有效促进赛事顺利进行,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 竞赛项目
(一)男子个人赛
(二)女子个人赛
(三)混合团体
(四)男子少年个人
(五)女子少年个人
(六)少年混合团体赛
二、运动员参赛资格
(一)按照《第四届全国智力运动会竞赛规则总则》规定的各项条款执行。
(二)拥有中华人民共和国身份证的合法公民。
(三)所有参加第四届全国智力运动会五子棋项目比赛的运动员必须与参赛单位签订第四届全国智力运动会五子棋项目运动员代表资格协议书(见附件1)。该协议起始日期须为本通知印发之后,终止日期为2019年12月31日。如果运动员此前与省(区、市)体育管理部门或行业体协签订的代表资格协议仍在有效期内,在与其他单位签订参加第四届全国智力运动会五子棋项目运动员代表资格协议书时,需在相应栏目中由原签约单位同意并签字盖章。
(四)一名运动员只能与一个参赛单位签订第四届全国智力运动会五子棋项目运动员代表资格协议书。
(五)参加少年项目比赛的棋手年龄为2006年1月1日以后出生的运动员。
三、参赛资格的确认
(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体育局(棋牌管理部门)、行业体协须将第四届全国智力运动会五子棋项目运动员参赛资格确认的有关材料加盖公章,报送国家体育总局棋牌运动管理中心,经确认并公示后,其运动员才有资格代表参赛单位参加第四届全国智力运动会五子棋比赛。
(二)须报送的相关材料如下:
1.第四届全国智力运动会五子棋项目运动员参赛资格登记表(见附件2)。
2.运动员的户口本复印件和身份证复印件。
3.参赛单位与运动员签订的第四届全国智力运动会五子棋项目代表资格注册协议书原件一式三份。
4.如运动员未满16岁,则代其签订代表资格协议书的监护人须出具本人的户口本复印件及具有法律效力的监护证明材料。
四、报送要求
(一)2019年3月31日前,各参赛单位需将上述报送材料寄往如下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天坛东路80号,国家体育总局棋牌运动管理中心国际跳棋部,邮政编码:100061。
联系人:刘彦艳:010-87559186,传 真:010-87559183。
(二)报送材料与本通知不符者视为无效。逾期报送不予受理。
(三)在截止日期内未报送材料的地区,将被视为该地区自行放弃组队参加第四届全国智力运动会五子棋比赛的权利。
五、资格确认反馈
国家体育总局棋牌运动管理中心根据各单位报送的材料进行审核确认后予以公示、公布。
六、公示期为7天,公示期内只可纠错,不能另行增加增加或减少运动员。
七、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附件:
体育总局棋牌中心
2019年3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