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全国五子棋团体锦标赛竞赛规程

2014年全国五子棋团体锦标赛竞赛规程

 

一、主办单位:国家体育总局棋牌运动管理中心

              中国围棋协会五子棋分会
承办单位:山东省棋类运动管理中心

              山东省泰安市体育总会           

二、竞赛时间:2014年5月31日至6月2日

三、地    点:山东省泰安市

四、竞赛项目:

男子团体赛

女子团体赛

大学生混合团体赛

五、参赛办法:

(一)全国所有的五子棋团体皆可报名参加团体赛。参加大学生混合团体赛的选手必须是全日制普通高校在读本科生、专科生或高职在读生。

(二)采用分台定人制进行比赛。女棋手只参加女子团体赛,不允许参加男子团体赛(大学生混合团体除外)。

(三)每队可报3名男选手参加男子团体赛;可报3名女选手参加女子团体赛。大学生混合团体赛每队由2名男选手和1名女选手组成,女选手在第三台。每队须报领队1名(可兼任),可报教练或技术指导1名。

六、竞赛办法:

(一)各地区要做好赛前的选拔和宣传工作。

(二)采用国家体育总局棋牌运动管理中心最新审定的《中国五子棋竞赛规则》(2013版)。执行指定开局。大学生混合团体项目限制打点数N=2。

(三)采用积分编排制或循环制进行比赛,根据参赛队数决定赛制和比赛轮次,原则上不超过9轮。

(四)每队3名队员,报名时必须注明队员的台号号码,比赛过程中不可改变。每轮每两支团队之间的比赛共三局,由两队之间台号相同的选手对局。先行方1、3台黑棋,后行方2台黑棋。

(五)比赛时限:每方60分钟,每走一步加30秒,超时判负。(如对局轮次较多无法安排时,对局时间改为每方45分钟,每走一步加30秒,超时判负)

(六)名次区分办法:

1.积分编排制:首先比较积分(场分),积分高者名次列前;如积分相同则依次比较对手场分、中间对手场分、总局分来区分名次,均为高者列前;如再相同,则采用依次比较1-3台各台局分的方法区分名次,均为高者名次列前。

2.单循环制:首先比较积分(场分),积分高者名次列前,如果积分相同,则依次比较总局分、小分(以场分计算)来区分名次,均为高者列前;如再相同则采用依次比较1-3台各台局分的方法区分名次,均为高者列前。如再相同,涉及录取名次的由1台选手加赛快棋决定名次,不涉及录取名次的名次并列。

3.加赛办法:加赛首先采用双局制,每方一次先手,时限为每方5分钟,每手加3秒,如两局加赛总分不能分出胜负,则再加赛采用单局制,每方3分钟,每手加2秒,直到有一方取胜为止。

七、裁判员和仲裁委员会:       

(一)比赛设立赛风赛纪委员会。赛风赛纪委员会负责比赛期间赛风赛纪的全面检查和监督。

(二)裁判长由国家体育总局棋牌运动管理中心委派,举办单位根据需要和精干的原则,选派有执法五子棋比赛经验的裁判员担任大会裁判工作。

(三)设立仲裁委员会,仲裁委员会主任由主办单位任命,仲裁委员从参赛各队领队、教练中产生。

(四)比赛中出现争议,可书面向仲裁委员会提请仲裁并交纳仲裁费500元,胜诉后退回。

(五)抽签工作由赛会竞赛组会同裁判长共同主持。

八、录取名次和奖励

(一)参赛队数在50个队以上的(含50个)录取前12名,参赛队数在20个队以上的(含20个)录取前8名,参赛队数在10个以上的(含10个)录取前6名。参赛队数在4-9个队的录取前3名,参赛队数在3个队以下的(含3个)录取1名。前三名发给奖杯、奖牌、证书等,其他各队只发给获奖证书。

(二)设立“最佳台次奖”,每个台次各1名,共计9名,发给证书。最佳台次的录取依次比较得分、胜率、胜局、本队名次进行区分,高者列前,最佳台次奖获得者的对局数量必须达到总对局数量的70%以上才有资格参加评选,加赛局不计入最佳台次评选的对局中。

(三)设优秀组织奖和体育道德风尚奖,发给证书。

九、报名与报到

(一)参赛选手须以单位或团队形式书面报名参赛,参赛费用每队400元。其中参加男、女团体赛的队伍须提供参赛队员的身份证复印件,报到时出示原件。参加大学生混合团体赛的队伍必须提供以下材料:学生证、身份证、本校系(学院)以上行政单位学生处(教务处或团委)出具的学生身份证明材料,材料上应注明参赛选手的姓名和身份证号码,报名时应通过电子邮件发送以上材料图片,报到时出示原件。如参赛队伍没有领队,则须指派一名选手兼任领队以便统筹协调参赛事宜并在报名表中注明。

(二)报名材料及报名费请寄往承办单位:

地址:山东省泰安市体育局(体育总会) 泰安岱宗大街46号;

邮编:271000;联系人:李光玲,电话0538-6289327;

邮箱:tastyzh@126.com

报名费请汇到账户:泰安市体育总会;帐号:216912199196;开户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泰安分行。

总局棋牌中心联系人:刘彦艳

 联系电话:010-87559186 

泰安市体育总会联系人:李光玲

   联系电话:0538-6289327

(三)报名截止日期2014年5月23日。以收到参赛名单材料和参赛费为准,未收到参赛名单材料和参赛费均视为无效,不予编排,逾期不予受理。

(四)所有参赛人员均由承办单位负责购买意外伤害保险。请务必在报名表中注明身份证号码,以便办理保险。比赛期间发生的安全、医疗费用由当事人承担。

(五)参赛名单材料递交后如需要人员变更,经竞赛组委会批准,每改动一人另需缴手续费50元,赛前两天不接受变更。

(六)参赛名单确认后因故未参赛者,报名费不退。由于自然灾害或不可抗拒的原因所造成的参赛团体缺席或迟到,经竞赛组委会批准,可酌情处理。

(七)各单位赛前一天到赛区报到,提前报到者大会不予接待。报到地点和行车路线另行通知。

(八)比赛的前一天19:30召开领队会议,各单位领队必须参加,领队会召开的时间为报到最后期限。

报到地点:泰安和平饭店(泰安市泰山区岱宗大街275号)

乘车路线:

  火车站乘7路、36路、2路、32路;汽车站乘2路、7路;高铁站乘17路。都到齐鲁银座站下车,东行50米路北,泰安和平饭店(泰安市转业军官接待处)。
  前台电话:0538——8695777

  联系人:路经理 18653899382

十、器材和经费:

(一)   比赛器材和经费由承办单位负责解决。

(二)   收取的参赛费全部用于比赛。

(三)参赛者食宿、交通费用自理。食宿由大会统一安排,食宿标准为每人每天200元。

十一、未尽事宜另行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