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全国中学生五子棋锦标赛暨全国小学生五子棋训练营
竞赛规程
一、主办单位
中国中学生体育协会
国家体育总局棋牌运动管理中心
二、协办单位
中国中学生体育协会棋类分会
三、承办单位
新泰市体育事业发展中心
新泰市棋牌运动协会
四、执行单位
新泰市鸿翔体育发展有限公司
五、比赛日期及地点
比赛日期:2023年8月8日—11日
比赛地点:新泰市荣峰国际饭店
六、竞赛项目及组别
1.竞赛项目:男、女个人赛。
2.竞赛组别:中学组、小学甲组(5-6 年级)、小学乙组(3-4年级)、小学丙组(1-2 年级)。
七、运动员资格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文化课考试合格,遵守学校相关规定,服从管理。
3.具有正式学籍的在校、在读学生。各学年段学生凭本人学籍卡参加各自学年段比赛,2023年小学毕业生只允许参加小学组比赛,2023年中学毕业生只允许参加中学组比赛,不允许跨组别参赛。
4.中学组参赛学生必须是2004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者;小学甲组参赛运动员必须是2010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者;小学乙组参赛运动员必须是2012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者;小学丙组参赛运动员必须是2014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者。
八、注册及报名办法
(一)运动员注册
1.未成为中国中学生体育协会会员的学校须先在《中国学生体育信息服务系统》(www.nssc.org.cn)完成会员注册,注册成功后登录系统完成运动员、教练员注册。已经成为中国中学生体育协会会员的学校直接登录系统注册运动员、教练员即可。
2.参赛学校须缴纳中国中学生体育协会本年度基础会费和项目会费,会费缴纳工作在《中国学生体育信息服务系统》上完成,比赛现场不收取会费。
3.所有参赛运动员必须以运动员学籍所在学校为单位在《中国学生体育信息服务系统》上完成注册。香港、澳门参赛运动员不受此限。参赛运动员在赛前必须完成注册工作,没有注册的运动员将被禁止参赛。
4.所有注册信息一经提交即视为真实有效数据,中国中学生体育协会将联合相关部门对注册信息进行核查,若学校系统管理员在注册、报名工作中弄虚作假,中国中学生体育协会保留追究该学校相关责任的权利。
5.推荐使用谷歌浏览器最新版本、360浏览器最新版本(选择极速模式)完成注册和会费缴纳等操作。
6.注册问题咨询电话:李阳;联系电话010-66093818。
(二)报名办法
1.每所学校可报领队1人,教练员1人,运动员人数不限。
2.请参赛学校必须于2023年7月15日前,将报名表(附件2)Excel版及法人校长签字并加盖学校公章的扫描件,每名学生运动员的学籍证明材料扫描件,发至邮箱xtzx0901@163.com,联系人:赵鑫,电话:13953850956。
九、竞赛方法
1.比赛执行国家体育总局棋牌运动管理中心最新审定的《中国五子棋竞赛规则》(2013版),执行指定开局,限制打点数为2。
2.具体比赛办法将根据报名情况另行通知。
十、奖励办法
(一)获得各组别前8名的学生颁发成绩证书。
(二)小学乙组、丙组和中学组、小学甲组参赛选手可根据最终比赛成绩按《中国五子棋段级位制》(试行)的规定,分别申请儿童组和青少年组的中国五子棋段、级位称号。
十一、技术官员
1.比赛监督、仲裁委员会成员、裁判长、副裁判长,骨干裁判员等技术官员由主办单位选派,裁判员不足部分由承办单位负责聘请。
2.技术官员(含技术代表、仲裁、比赛监督、裁判长、副裁判长和裁判员等)所有费用由承办单位负责。
3.技术官员须于比赛开始前2天报到,比赛结束后1天离会。
十二、经费
1.各参赛队往返交通及食宿均自理,食宿费标准为240元/人/天,不足部分由承办单位负担。
2.所有参赛队严格按照规程规定的报到日期报到和离会,编外人员不予接待。
十三、报到、会议时间及地点
1.各运动队应于2023年8月7日18:00前报到,比赛结束后离会。
2.运动员报到时,须交验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保险单据、健康证明、自愿参赛责任及风险告知书(附件3),否则不允许参加比赛。
3.报到地点:新泰市荣峰国际饭店,联系人:赵鑫,电话:13953850956。
4.组委会将于赛前召开领队技术联席会,各参赛单位准时出席,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十四、赛风赛纪
(一)全国中学生五子棋锦标赛暨全国小学生五子棋夏令营组委会将设立纪律监督委员会,负责对各参赛队伍、队员的参赛资格及违规、违纪行为进行监督、检查和处罚工作,对弄虚作假、违反规定者将按照《全国学生体育竞赛纪律处罚规定》中有关比赛纪律的规定予以处理。
(二)关于对运动员(队)资格问题的申诉。
1.凡对本次全国中学生五子棋锦标赛暨全国小学生五子棋训练营参赛运动员的资格问题有异议并提出申诉者,应向纪律监督委员会提交《申诉报告书》(须代表队领队签字)及举报内容的证据,同时交纳申诉费人民币2,000元。待纪律监督委员会受理后,如申诉经审查属实,其所缴纳的申诉费将原数退还;经查申诉不符,则申诉费不予退还。
2.资格审查及纪律监督委员会所做的决定、处罚为最终决定。
(三)违反比赛参赛资格条款规定的运动员经确认后将被取消本届锦标赛的参赛资格,纪律监督委员会保留进一步追加处罚的权力。
(四)违反比赛纪律的运动队或队员,纪律监督委员会将依据《全国学生体育竞赛纪律处罚规定》中有关条款对违反资格规定、比赛纪律的运动员(队)予以处罚。
(五)为加强对各参赛队的管理,保证本届锦标赛的各项工作的顺利进行,各参赛队在锦标赛期间须交纳“参赛保证金”,具体规定办法如下:
1.各参赛队报到时须交纳“参赛保证金”现金3,000元人民币。
2.各运动队所交纳的参赛保证金,用于对该运动队所属人员在比赛期间违反比赛纪律、社会治安处罚,以及违反运动员参赛资格等问题的处罚性经济赔偿。
3.除在比赛期间违反运动员参赛资格规定及在大会期间违反大会各项纪律等的不良行为外,“参赛保证金”将如数退还。
十五、其他
1.所有参赛运动员、教练员须由各代表队统一办理和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含往返赛区途中及比赛期间)。
2.材料不全或不符合要求者不得参赛。
十六、本规程解释权属主办单位。
十七、未尽事宜另行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