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学生智力运动会高校组交流赛五子棋竞赛规程

上海市学生智力运动会高校组交流赛

五子棋竞赛规程


一、主办单位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上海市体育局

二、承办单位

上海市学生活动管理中心、上海市大学生体育协会、上海财经大学、上海市棋牌运动管理中心

三、协办单位

上海申棋青少年棋牌运动发展中心、上海聚申体育发展有限公司

四、参赛单位

本市各高等学校

五、赛事时间

2023年5月20日(星期六)-21日(星期日)

六、赛事地点

上海

注:具体每个项目的比赛地点将于领队会议时通知。

七、竞赛项目组别与小项

(一)团体赛:混合团体(1男1女)

(二)个人赛:男子个人、女子个人

八、运动员年龄规定

1995年9月1日至2005年8月31日

九、运动员参赛资格

(一)运动员应思想品德良好,遵守运动员相关规定,文化学习成绩合格,经医务部门检查身体健康并适宜参加所报名项目的比赛。

(二)所有参赛运动员(队)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在报名平台进行报名。

(三)参赛资格

1.运动员必须是已进入教育部“全国高等学校新生录取及在校学生学籍管理系统(数据信息库)”的在沪在读全日制大学生(不含成人高等教育系列的学生)。

2.凡已入选本市专业运动队的在编运动员、获得职业段位的运动员和参加职业联赛的运动员,均不得参加本届学生智力运动会比赛。

十、参加办法

(一)必须以学校为单位报名参赛,运动员必须是本校在籍在读学生,不得借调外校学生组队参加比赛。

(二)参赛人(队)数:

每个学校各项目限报领队1名、教练1名;混合团体限报1个参赛队,每队运动员须1男1女;男、女个人赛各限报1人。团体赛和个人赛不可兼报。

(三)每位运动员只能代表一个参赛单位参加一个项目的比赛,不得跨项目、跨小项、跨校参赛。

(四)所有参赛运动员在比赛第一天必须携带本人身份证或者学籍卡(无学籍卡的可以提供学校敲章的学籍证明,复印件或原件皆可)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明,凭借有效身份证明和《自愿参赛责任及风险告知书》(见附件)领取竞赛组委会发出的参赛证。无上述证件材料或不全者不得参赛。比赛第二天仅需携带本次比赛的参赛证。

十一、竞赛办法

(一)采用国家体育总局最新审定出版的《五子棋竞赛规则》和有关规定执行。

(二)比赛用时等规则详见补充细则。

(三)各小项均视报名人(队)数决定比赛轮次。

(四)各小项录取名次不予并列,须决出相应名次。

(五)各小项必须满足报名参赛学校2个或以上且报名参赛运动员(队)3名(队)或以上,否则取消该项目小项的比赛。

十二、报名办法

(一)报名网址:上海市学生体育网

(https://secsa.shec.edu.cn/xstyw/)

(二)报名时间:2023年4月24日(星期一)09:00-5月7日(星期日)17:00,填错信息或逾期报名皆论弃权处理。最终参赛名单以报名平台报名成功为准。

(三)竞赛规程咨询:吴老师13817487353,工作时间:工作日09:00-17:00。

(四)报名技术问题:咨询时间工作日09:00-17:00,联系人陶老师,电话18930120666。

十三、录取名次和奖励办法

(一)有团体赛和个人赛,各小项分别录取前八名。

(二)各小项前三名颁发奖杯或奖牌和获奖证书,第四至八名颁发获奖证书。

(三)团体赛评选出“道德风尚奖”获奖队伍一支。

十四、裁判和仲裁委员会

本项目仲裁、技术委员、裁判长由单项竞赛委员会推荐,组委会审定,其他裁判员由单项竞赛委员会负责选派。

十五、申诉和纪律

(一)凡对运动员参赛资格进行申诉的,需将经代表团盖章的申诉书、详细的举报和证明材料提交至组委会处理,逾期不予受理。

(二)申诉时间:应于各项目运动员名单公示期间内。

(三)对违反运动员资格规定,违反比赛道德、纪律的运动员(队)及出现弄虚作假、冒名顶替、徇私舞弊、停赛罢赛、打架斗殴等现象的,一经查实,组委会将视情节轻重分别予以处罚。

(四)凡对比赛结果有异议的,当轮比赛结束后10分钟内向仲裁委员会提交书面申诉材料,逾时不予受理。以仲裁委员会的决定为最终裁决。

十六、未尽事宜,详见补充细则或另行通知。

十七、解释、修改权

本竞赛规程总则的解释、修改权属本次比赛组织委员会。其余未尽事宜详见补充细则或另行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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