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智力运动会办赛指南(二)

                全国智力运动会办赛指南 (二)

六、重要时间节点及活动

1.不晚于举办前12个月,主办单位公布比赛通知、竞赛规程总则及单项竞赛规程。

2.举办前6个月,主办单位公布第一次报名通知。

3.举办前4个月,主办单位公布第二次报名通知。

4.举办前3个月,组委会公布智运会补充通知及各单项竞赛的补充通知。

5.举办前2个月

(1)组委会公布智运会有关文件,单项竞委会公布补充规定。

(2)召开组委会和代表团联络员第一次联席会议。

6. 开赛前3-5天,智运会组织工作人员报到。

7. 开赛前3天

(1)代表团联络员、媒体记者报到,发放智运会有关文件和代表团身份卡。

(2)召开组委会和代表团联络员第二次联席会议。

8.开赛前2天,各代表团开始报到。

9.开赛前1天

(1)召开组委会和代表团团长联席会议、纪律检查委员会会议、新闻发布会。

(2)举行开幕式。

10.比赛最后1天,举行闭幕式。

11.闭幕后1天,代表团离会。

12.闭幕式后2天,工作人员离会。

七、智运会筹备组织主要工作模块的管理

   (一)统筹管理与综合协调

智运会的组织管理过程是一个复杂的动态过程,需要各项筹备组织工作统筹协调、高效运行、稳步推进,为智运会提供平稳和谐的工作环境,确保智运会总体工作的顺利开展。

1.智运会的各项筹备组织工作由组织各方共同承担,组成相应的组织机构,根据实际需要,由各方人员组成,主要以承办城市相关部门和单位人员为主。

2.智运会组织各方共同设立工作会议制度,包括:协调委员会沟通制度、组委会例会制度、组委会专题会议、部门例会制度。

3.组委会各部门、单项委员会要统筹协调、积极配合、一体推进,对所负责的工作制定工作方案和应急预案,及时发现、解决问题,保证各项工作的顺利完成。

(二)竞赛组织

在整个智运会系统中,竞赛工作是赛会的核心,也是赛会的出发点和归宿,居于指导全局的地位,是贯穿智运会筹备和组织运行全过程的一条主线。组委会竞赛部和各单项竞委会密切配合,共同完成智运会竞赛工作的具体组织实施。

1.竞赛文件

(1)竞赛规程总则

智运会规程总则是确定运动会的宗旨,规定运动会的总体要求和共性问题而制定有关标准。内容包括(但仅限于):运动会的名称、竞赛日期和地点、竞赛项目、参加单位、运动员参赛资格、参加办法、竞赛办法、名次录取与奖励办法、报名报到、代表队的规定、比赛服装的要求、规程总则的解释权等。由棋牌中心负责制定并公布。

(2)单项竞赛规程

单项竞赛规程是在规程总则的指导下,各单项遵循总则的要求,根据项目自身的特点制定的指导单项竞赛的有关标准。由相关全国单项体育协会制定,由棋牌中心审定并公布。

(3)竞赛规则

竞赛规则是对竞赛的技术规范以及有关场地(场馆)、器材条件的规定,是各项目运动员竞赛和裁判执法的依据。各项目竞赛规则与竞赛规程共同协调规范智运会竞赛的全过程。智运会各项目的竞赛规则应采用由国际单项体育组织或全国单项体育协会审定的竞赛规则

(4)竞赛规程的补充文件

补充文件是为确保智运会顺利举行而颁布的必要的补充性规定。竞赛规程总则的补充文件,由棋牌中心负责制定并公布。单项竞赛的补充规定由各全国单项体育协会制定并公布。

2.竞赛场地

智运会各项目比赛一般在场馆室内进行,根据项目特点,场地要求照明充足均匀、色彩明亮、空气流通、温度适宜、保持安静,噪声应满足昼间≤50dB、夜间≤40dB。场地布置应根据比赛的需求和室内布局将竞赛器材进行适当的布置,以确保安全、布局合理、感觉舒适为原则。

(1)场地环境。比赛场地内无反光物,室内应通风、保暖、遮阳、适度的光照和照明、无噪声干扰。

(2)场地布置。比赛场地分比赛区和非比赛区。场内要求在合适的位置设立比赛标志背景板,放置适当的宣传资料和宣传物品。

(3)办公区域。紧邻赛场应配备有综合办公区域。包括竞赛办公室、技术室、裁判室、会议室、发牌室、讲解室、器材室等。

(4)公共区域。赛场外要求有宽阔或足够的场外公共区域,用于运动员赛后疏散、比赛信息发布、赛事宣传。

3.竞赛器材及设备

由组委会负责落实智运会竞赛项目的所有比赛器材、设备和竞赛辅助办公用品。

    (1)智运会竞赛器材由各全国单项体育协会提供器材的种类、规模、标准、数量。

(2)根据每个项目的需求提供必须的设备,并确保设备能正常运转。

(3)根据项目竞赛需求清单,提供必需的竞赛辅助办公设备。

4.竞赛人员

(1)智运会的竞赛人员由技术代表、仲裁委员、裁判、记录长、技术人员以及竞赛辅助人员组成,由单项竞委会负责组织。在赛前进行竞赛团队工作会议和召开技术会议,对竞赛细节进行培训和部署。组委会应分别为各类竞赛团队人员提供统一的服装或标识。

(2)组委会应根据赛事规模和各项目竞赛需求,配备合理数量的志愿者。赛前组委会应明确志愿者服务岗位、编制、要求、职责,提前进行招募,并有针对性的组织志愿者培训以提高业务水平和服务能力。为所有参加赛事服务的志愿者提供统一的服装或标识。

5. 报名、运动员资格审查和制证

(1)报名分两次进行,第一次报名在比赛前6个月,确定代表团的竞赛项目和人数;第二次报名在比赛前4个月,确定代表团详细的参赛人员名单和基本信息。报名结束后,公布包括食宿、酒店、接待等内容的补充通知。

(2)各全国单项体育协会负责运动员的注册、资格审查工作。

(3)组委会负责智运会的证件制作,人员涵盖所有的智运会的组织者和参与者。第二次报名结束后,在资格审查基础上对参会人员提前制证。

6. 总秩序册和单项秩序册

(1)内容安排

总秩序册:运动会名称、举办日期、地点、主办单位、承办单位、协办单位;运动会竞赛规程总则和补充通知;组委会、办事机构人员名单;纪律检查委员会人员名单;单项竞委会人员名单;各代表团人员名单;工作人员纪律规定、赛风赛纪管理规定及体育道德风尚奖评选办法;智运会总日程表;赛场分布图。

单项秩序册:项目名称、冠名、举办日期、地点、主办单位、承办单位、协办单位;竞赛规程、补充规定及补充通知;单项竞委会、办事机构人员名单;仲裁委员会名单;技术官员名单;参赛队名单;竞赛日程;参赛人数统计;

(2)发放范围

总秩序册:各代表团团部所有人员、组委会(办事机构、各单项竞委会)工作人员、竞赛技术人员及竞赛官员、新闻媒体、存档。

单项秩序册:各代表团团部及参赛队有关人员、组委会相关部门、本项目单项竞委会工作人员、本项目竞赛技术人员及竞赛官员、新闻媒体、存档。

7.成绩统计和成绩公布

(1)成绩公告是按照竞赛规程、规则进行的,对每场比赛的结果进行的权威发布,包括成绩、名次、奖牌,以及每日成绩汇编。

(2)组委会要建立准确、及时、便捷的成绩信息发布系统和发布渠道,向社会发布比赛信息公告。在比赛现场、指挥中心、新闻中心、代表团驻地等重要的地点建立成绩查询终端。在官方网站设立智运会竞赛信息板块。通过互联网、移动互联网、各种媒体形式向社会发布,方便智运会信息的查询和转播。

(3)在智运会闭幕后30天内向各代表团提供总成绩册。总成绩册包括成绩公告、名次公告、奖牌公告、体育道德风尚奖等。

8. 颁奖

(1)组委会制定智运会颁奖方案,由各单项竞委会负责实施。

(2)组委会设计奖杯、奖章、证书及其它奖品和颁奖辅助用品。

(3)组委会设计、制作或选定颁奖音乐和背景音乐。

(4)组委会制定有关场馆的颁奖设备和颁奖工作要求,各项目负责颁奖台、背景台、颁奖环境的设计、制作和布置。

(5)颁奖嘉宾的确定,原则由组委会办公室牵头负责,会同相关部门和单项竞委会联合确定,嘉宾的邀请、接待、引导工作由各单项竞委会组织实施。

9.组委会和单项竞委会分别成立独立的赛风赛纪工作机构,依据智运会工作人员纪律规定和智运会赛风赛纪管理规定对比赛进行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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