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届全国智运会五子棋运动员参赛资格的通知

关于第三届全国智力运动会五子棋项目运动员参赛资格有关问题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棋牌运动管理中心、棋院、棋类协会及相关机构:

为做好第三届全国智力运动会五子棋项目比赛的组织工作,确保比赛的正常有序,现就第三届全国智力运动会五子棋项目运动员参赛资格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 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针对五子棋项目发展现状,引导各地棋类职能管理部门加强对本地五子棋项目运动员的支持、培养、管理和交流工作,推动五子棋在全国各地的协调发展。

二、 竞赛项目

(一)男子团体赛

(二)女子团体赛

(三)少儿混合团体赛

(四)男子个人赛

(五)女子个人赛

三、运动员参赛资格

(一)按照《第三届全国智力运动会竞赛规则总则》规定的各项条款执行。

(二)所有参加第三届全国智力运动会五子棋项目比赛的运动员必须与参赛单位签订第三届全国智力运动会五子棋项目运动员代表资格协议书(见附件1)。该协议起始日期须为本通知印发之后,终止日期为2015年9月30日。如果运动员此前与省(区、市)体育管理部门或行业体协签订的代表资格协议仍在有效期内,在与其他单位签订参加第三届全国智力运动会五子棋项目运动员代表资格协议书时,需在相应栏目中由原签约单位同意并签字盖章。

(三) 一名运动员只能与一个参赛单位签订第三届全国智力运动会五子棋项目运动员代表资格协议书。

(四) 参加少儿混合团体项目比赛的棋手年龄为2002年1月1日以后出生运动员。

四、参赛资格的确认

(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体育局(或体育局认可的棋类职能管理部门)、行业体协、解放军体育部门须将第三届全国智力运动会五子棋项目运动员参赛资格确认的有关材料加盖公章,报送国家体育总局棋牌运动管理中心,经确认并公示后,其运动员才有资格代表参赛单位参加第三届全国智力运动会五子棋比赛。

(二)须报送的相关材料如下:

1. 第三届全国智力运动会五子棋项目运动员参赛资格登记表(见附件2)。

2. 运动员的户口本复印件和第二代身份证复印件。

3. 参赛单位与运动员签订的第三届全国智力运动会五子棋项目代表资格协议书原件一式三份。

4. 如运动员未满16岁,则代其签订代表资格协议书的监护人须出具本人的户口本复印件及具有法律效力的监护证明材料。

五、报送要求

(一)2015年3月31日前,各参赛单位需将上述报送材料寄往如下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天坛东路80号,国家体育总局棋牌运动管理中心国际跳棋部,邮政编码:100061。

联系人:刘彦艳:010-87559186,传 真:010-87559183。

(二)报送材料与本通知不符者视为无效。逾期报送不予受理。

(三)在截止日期内未报送材料的地区,将被视为该地区自行放弃组队参加第三届全国智力运动会五子棋比赛的权利。

六、资格确认反馈

国家体育总局棋牌运动管理中心根据各单位报送的材料进行审核确认后予以公示。

七、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附件:

1. 第三届全国智力运动会五子棋项目运动员代表资格协议书

2. 第三届全国智力运动会五子棋项目运动员参赛资格登记表

体育总局棋牌中心

2015年1月15日